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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沿海數十年來被認定非法占養的魚塭,在口湖鄉長林哲凌勇於擔保下,終能就地合法,業者洗去了佔養的汙名,感謝遲來的轉型正義,這也是國內第一批佔養就地合法承租的魚塭,業者今天欣喜申領養殖登記證,將享有法定的優惠保障,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與雲林縣長李進勇共同見證歷史性一刻,並讚許林鄉長有擔當,未來其他縣市可比照跟進,解決全國長期佔耕佔養的問題。「如會被抓去關,我也要做」口湖鄉長林哲凌今天說明爭取佔養合法化的歷程,他說,擔任民代期間常接獲養殖業者陳情,抱怨沒有養殖登記證,無法申請天災補助,每年還得繳佔養賠償金,土地明明是祖先開墾的,政府就是不放手,讓他們一直沒保障,還背負佔養的汙名。這是擔任鄉長以來最大的挑戰,林哲凌說,無法合法化,關鍵在於無法取得村長或毗鄰的證明,尤其在國有土地法修訂後,凡82年7月21日以前佔養的魚塭,只要取得證明即可申辦合法承租,問題是一直沒人敢冒風險出具證明,且許多村長因年代已久都已不在,僅存的人也不願擔風險,致問題還是存在,最近他和國財署研究後,只要業者提供水電或農漁會相關資料,公所願意出面擔保,唯有如此,才讓長年的法令箍咒獲得解套。今天口湖鄉公所開辦「國有土地實際使用證明」的核發,上百名業者前往申辦,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和縣長李進勇親率團隊進駐協助民眾申辦,業者欣喜地說,魚塭是祖先開墾,卻一直被說非法佔養,且年年都得繳佔養賠償金,像繳罰款,如今能合法承租,就地合法,享有保障,一了他們數十年來夢魘,太開心了。縣長李進勇說,未來魚塭取得養殖登記證,可享有災損救濟、申請漁業資材補助,漁保投保上限可從3萬多提高到4萬多元,保障更多。署長曾國基也說,每甲地的租金每年繳3200元和以往繳的佔養賠償金差不多,負擔沒增加且可享更多權益,為方便申辦,國財署和縣府將進駐公所至本周六,包括農地或基地都可申請,請把握機會。因口湖鄉公所勇於擔保,為數十年的非法佔養魚塭解套,吸引大批養殖業者前往申辦土地使用證明和養殖登記證。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國內第一批非法佔耕就地合法在口湖鄉公所開辦,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右1)和縣長李進勇(左3)一起見證歷史性一刻。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養殖業者盼望數十年的這張土地使用證明,終能到手,甚感欣慰。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因口湖鄉公所勇於擔保,為數十年的非法佔養魚塭解套,養殖業者一掃數十年夢魘,開心地申辦土地承租,取得合法化。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勇於擔保化解數十年佔養魚塭問題的口湖鄉長林哲凌說明他的心路歷程。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國內第一批非法佔耕就地合法在口湖鄉公所開辦,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右1)和縣長李進勇(左3)一起見證歷史性一刻。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因口湖鄉公所勇於擔保,為數十年的非法佔養魚塭解套,養殖業者一掃數十年夢魘,開心地申辦土地承租,取得合法化。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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